57岁处级干部“准点消失”:是“到点该退”的消极躺平,还是制度空转的缩影?
近日,一则“57岁处级干部每天11点准时脱岗”的消息在微博引发热议。据网友爆料,某单位一名57岁的处级干部,长期在上午11点左右便以“外出办事”“身体不适”等理由离开岗位,直至下午下班再未出现。这一细节被曝光后,迅速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——当“准点脱岗”成为常态,我们究竟该追问个体失范,还是制度失察?
从年龄看,57岁距离法定退休年龄(男性60岁)仅剩3年。在体制内,这样的干部常被贴上“临退”标签,部分人因此产生“船到码头车到站”的心态:晋升空间已封顶,工作动力自然衰减。有基层公务员透露,“老同志”提前离岗、弹性上下班的现象并不鲜见,“单位也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毕竟快退休了,没必要较真”。这种“软性纵容”,恰恰让“准点脱岗”从个体选择演变为某种“潜规则”。
但问题的核心,从来不是“几点下班”,而是“是否履职”。若该干部脱岗期间,分管的工作无人对接、群众办事找不到人、紧急事务被拖延,那么“准点消失”就是典型的“占着位子不干事”。近年来,从“躺平式干部”到“佛系官员”,公众对“不作为”的容忍度越来越低。毕竟,公共岗位的价值在于服务,而非“熬资历”。57岁的年龄,本应是经验最丰富、责任最沉重的阶段,若因“快退休”就放松要求,既是对职业操守的背离,也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这类现象背后可能藏着制度漏洞。一方面,部分单位对“临退干部”的考核流于形式,考勤记录“做样子”、绩效评估“走过场”,让“脱岗”有了操作空间;另一方面,岗位分工模糊、AB角制度缺失,导致个别干部脱岗后无人补位,直接影响工作效率。有网友直言:“如果他的工作真的‘可有可无’,那是不是该反思岗位设置是否合理?”
当然,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。若该干部脱岗是因承担外勤任务、参与专项工作,或是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(如基层调研、窗口服务错峰排班),则另当别论。但目前曝光的信息中,缺乏具体背景说明,反而让“准点脱岗”显得更刺眼。这也提醒相关部门:面对舆情,与其回避,不如主动公开考勤记录、岗位职责,用事实回应质疑。
说到底,“57岁处级干部脱岗”不是孤例,而是基层治理中“老干部管理”的一个切面。解决这类问题,既要靠个体自律——无论年龄几何,公职人员的责任没有“保质期”;更要靠制度发力——完善考勤监督、强化岗位问责、优化“老中青”梯队建设,让“临退”不再是“躺平”的借口。毕竟,公众期待的,从来不是“到点下班”的干部,而是“到点尽责”的公仆。
当“准点脱岗”成为热搜,或许正是一次推动制度完善的契机。唯有让“在岗”与“履职”真正挂钩,才能避免更多“准点消失”的荒诞剧,让公共岗位回归服务本质。